上海戏剧学院慰问金和困难补助发放暂行办法(1)
上海戏剧学院工会
慰问金和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试用)
上海戏剧学院工会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戏剧学院工会慰问金和困难补助发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基本原则
《暂行办法》是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沪
工总财[2018]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以遵纪守法、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为原则,使工会经费管理更加规范有效,更好的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更好的惠及广大教职工,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
慰问金发放标准
工会慰问金用于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逢年过节
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等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常规慰问
1、生日慰问。工会会员生日每人发放金额不超过300元
生日蛋糕券。由工会统一招标,按季度采购,每季度部门工会主席到工会领取后统一发放。蛋糕券发放应签收到位。
2、送清凉。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暑期送清凉的要求,
工会加大教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力度,针对暑假期间值班,以及户外作业的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金额不超过200元/人。
3、送温暖。年底,本校教职工均可享受送温暖慰问。慰问品由工会统一招标,采购。年度慰问金总额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和上海市教育工会的规定,不超过工会拨缴经费留存部分的50%。
4、节日慰问。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5、生育慰问。女教职工在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范
围内的生育,当年发放价值300元/人的妈咪礼包或生育慰问,慰问金额每人不超过800元,生育二胎的,每人不超过1000元。礼包由工会统一招标采购。
6、当年退休人员慰问。由人事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共同慰问当年退休的教职工,慰问金额由人事处福利费统筹。
7、工会会员患病住院的,一次性给予慰问金1000元。因重大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上海市互助保障计划12类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多次住院的,每人每次住院不超过2000元。生病住院、去世慰问可另购不超过200元实物。
8、工会会员本人去世,工会给予家属一次性慰问金不超过3000,会员直系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工会给予一次性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生病住院、去世慰问另可购不超过200元的实物。
9、家访慰问由工会安排,由分管院领导、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慰问走访先进、困难教职员工家庭,走访金额每人不超过2000元,探访当年生育女教职员工代表,慰问金或实物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进慰问
每年寒假或暑假期间,由学校分管领导以及工会领导走访、
慰问本校的全国、上海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慰问金额根据《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沪工总宣【2017】306号)的规定,全国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标准为每人2000元;上海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困难补助发放标准
为帮助我校身患重大疾病或因病住院治疗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建立和完善工会帮困及送温暖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标准。
(一)帮困补助对象
1、教职工本人当年患重大疾病(具体定义参照上海市互助保障计划规定12类重大疾病)的,需长期治疗,自付医药费较高;或长期病休,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年底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协助申请本年度上海市教育工会的重大疾病帮困补助,上海市总工会互助保障帮困基金和工会会员卡一次性理赔。
2、教职工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或年度内多次住院,自付医药费用较高;收入较低,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为不超过3000元。
3、家庭遭受重大意外事故(如火灾、交通事故)等,使家庭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给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困难,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
4、因父母(主要靠教职工赡养且无经济来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额较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困难补助发放流程
1、由个人填写《上海戏剧学院帮困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部门工会负责初步审核同意后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对基本情况核实后,提交工会维权工作小组再次审核,并确定帮困名单,最后递交本届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发放。
2、本年度帮困名单交由学校人事处备案。
附则
本暂行办法经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由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讨论同意后实施。
本办法根据全国总工会、上海市总工会及上海市教育工会下发的有关经费收支管理条例制定,若上级工会相关条款修订,本办法依据上级规定调整。
2018年11月
上海戏剧学院帮困补助申请表
填表人: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部门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
参加工作年月 | 工资收入(月薪) | ||||||
家庭主要成员 |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工作单位 | 工资收入(月薪) | |||
申请 理由 | (具体材料附后) | ||||||
所属部门工会(意见) | 部门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工会(意见) |
上海戏剧学院工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