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每校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海市教育总工会通知,为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工确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志向,上海戏剧学院工会决定以庆祝第27个教师节和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每校之星”的评选活动为契机,在全院开展“每校之星”的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学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形成教育星空群星璀璨的亮丽风景。
一、确定正确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宗旨,以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要为依据,充分调动本院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拓展教师发展的途径,打造好名师培养工程。“每校之星”的评选是一个不断发现、培育典型,弘扬先进的过程,要把工作在第一线,成绩突出、同行认可度较高的先进教师挖掘出来,使他们从基层学校中脱颖而出。要发挥“每校之星”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学优,确立为教育事业终身奋斗的远大志向,利于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对象及内容
对象:本院个院系(部门,含戏校、舞校)所有在岗在编教职工
类型:教学之星 科研之星 服务之星 管理之星
三、考核评价细则
(一)师德评价细则(每位候选教职工必须具备)
1.热爱教学,为教学而努力付出;
2.对待学生有问必答,有耐心,把知识无私奉献给学生;
3.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具有起表率作用的言行举止;
4.清廉正直,不与家长发生不恰当的经济关系;
5.钻研业务,积极进取。
(二)各类型“教师之星”标准
教学之星:
1.严谨治学,具有宽广的知识面,上课知识结构设计科学合理,根据学科的发展及时更新知识内容,课堂讲解广度与深度合理;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灵活的教学方式,能因材施教;
3.善于灵活运用PPT制作或其他多媒体辅助教学,课堂互动程度高,与学生交流畅通;
4.擅长营造令人愉快的教学氛围,作业合理;
5.所教班级成绩在同类班级出于前列。
科研之星:
1.积极主持和参与院系内或更高级别的重大科研项目,至少主持一项课题研究,有课题研究成果;
2.勤奋钻研,学术科研成果突出,每学年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至少有2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论文发表刊物的档次较高;
3.积极参与外部学术研讨及跨学校合作交流,在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
管理之星:
1.政治觉悟高、思想品质好,服务意识强;
2.管理思路清晰,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研究能力强;
3.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
服务之星:
1.热爱教育事业,上进心强,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制制度;
2.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3.胜任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精明能干,立足本职,刻苦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
4.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评选办法
各院系(部门)工会可根据实际,推荐“教学之星、科研之星、管理之星、服务之星”各1-2名报我院工会,原则上教学部门推荐教学之星,科研部门推荐科研之星,管理之星和服务之星皆由相关部门推荐,最后集中推选出的“每校之星”择优报上海市教育总工会评优。
四、宣传和表彰
上海戏剧学院工会将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对“每校之星”进行宣传,并进行表彰。
五、推选截止日期:2011年5月20日
上海戏剧学院工会
2011年4月12日